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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答】印花税优惠政策常见问题(一)

山东税务 2022-03-26

1

我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已缴纳印花税,副本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四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

2

某企业将部分书籍赠送给学校,所立的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四条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3

某小型企业向银行借款,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4

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无息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三条规定,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5

外国政府向我国政府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三条规定,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6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在印花税征收方面有何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4号)规定:“一、对保护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二、对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与证券公司行政清算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保护基金公司接收被处置证券公司财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四、对保护基金公司以保护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五、对与保护基金公司签订上述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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